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出国留学,创新创业。机构简介,概况,委员会。
相关问答/研究生院问:自考生可以报考研究生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
改革扩张/研究生院2011年,伴随着我国研究生的新一轮扩招大潮,我国研究生院设置制度实施大幅改革,由原来的“报批”改为“报备”,研究生院成立不再需要经由教育部批准。2011年之前,设置研究生院需要向国务院学委会申报,获批准后方可设置,简称“报批”,此类研究生院共56所;2011年之后,增加研究生院允许自行设立,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即可,简称“报备”。2011年以后全国有70余所大学相继设立了研究生院。
2011年3月21日,2011年全国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暨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及办公室领导、56所研究生院的负责人以及24所扩大高校的负责人约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参加这次会议的高校除56所研究生院高校外,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根据高校拥有的一级学科博士点数量首次遴选了24所高校参加了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逐步将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范围从研究生院高校扩大到这24所高校;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比例将逐渐增加到15%。
该次会议之后,24所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扩大高校中的北京工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燕山大学、山西大学、郑州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院校相继成立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