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拟订全省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河北省体育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体育产业,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二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体育局,*,具体职责是:一研究全省体育发展战略。
直属单位/河北省体育局
河北体育学院
河北体育馆
河北体育科学研究所
河北省体育对外联络部
体育生活报社
河北省体育总会办公室(河北省体育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河北省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河北省体育*管理中心
河北省体育局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中心
河北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
河北省体育局训练服务中心(省体育局运动技术学校)
河北省体育局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河北省体育局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河北省秦皇岛航海运动学校)
河北省体育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河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河北省体育局射击运动管理中心(河北省军事体育运动学校)
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河北棋院)
河北省体育局航空运动管理中心(河北省保定航空运动学校)
河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河北省体育局篮球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河北省体育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办公室
(一)协助局领导搞好各处室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拟定和起草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信息综合、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省体育工作以及重要体育宣传报道的指导思想,发布体育新闻,组织协调省内外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
(五)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群众体育处
(一)研究拟定全省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
(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三)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
(四)会同省残联、省农业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组织举办省残疾人、农民、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学生、职工运动会。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竞技体育处
(一)研究拟定全省竞技体育发展计划。
(二)研究制定全省性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计划,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布局,制定裁判员管理办法。
(三)统筹协调在省内举办的国际比赛、全国性比赛和全省比赛的竞赛组织工作。
(四)审批各项目一级运动员和一级裁判员。
(五)审核省队教练员配备和运动员的调整工作。协调全运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参赛队伍的组建工作。
(六)综合协调省优秀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
(七)负责省运会和省青少年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八)协调指导省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指导省业余教练员业务培训工作。
(九)协调指导全省体育科研工作。
(十)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规产业处
(一)研究拟定全省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监督和检查国家和省体育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二)对体育工作和体制改革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组织指导全省体育理论研究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
(三)研究拟定全省体育产业政策、法规草案,全省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
(四)制定体育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五)管理局直属产业。
(六)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财务处
(一)拟定全省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制定全系统各项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和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
(三)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研究、规划全省体育设施建设。
(五)监督、指导体育*发行工作和直属单位重大体育器材的购置。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