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镜湖区教育局,(七)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指导、监督学校基建,
(十一)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党的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以及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