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10号行政法规,辅助及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文化学会网站,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文化局设立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厅,
从而更确切地适应过渡期的需求。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号法令再次调整澳门文化司署(现文化局)之组织和行政架构,赋予该司署得以在文化领域发挥更大能量及运作能力的条件,并符合行政现代化和逐步公务员本地化的目标,
以适应新的环境和发展。澳门文化学会改组,其组织章程由九月二十五日第63/89/M号法令及五月十四日第20/90/M号法令作出修改,一九八九年,其中文名称改为“澳门文化司署”(葡文名称未变),